二、负责全市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、返退工作,并指导、检查各区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、返退工作。
三、负责拟定全市年度墙改工作责任目标,督促指导各区年度墙改工作目标落实。
四、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、节能建筑的验收及备案登记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、建筑节能材料和化学建筑材料的应用统计工作。